[摘要] 近日,我市出台了《蚌埠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此,农贸市场的食品准入、安全问责、长效监管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
煎、炒、蒸、煮,“舌尖上的美味”原材料大多来自农贸市场。由于进货渠道不一,品种繁多,经营者变动性强,农贸市场销售的农产品一直是安全监管的难点。近日,我市出台了《蚌埠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此,农贸市场的食品准入、安全问责、长效监管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
1《规定》保障食品安全
50多岁的市民李女士,每天早上都会到离家不远的农贸市场采购一家人午餐和晚餐的原材料。豆腐、香干、猪肉、西红柿、小青菜……每天都是满满一大篮子。“人家都说超市的菜更安全点,可是我还是喜欢去农贸市场买,因为离家近,方便。”李女士说,自己偶尔也会对所购食材的安全性产生质疑,但是,却不知道应该找谁询问。
每天像李女士这样在农贸市场采购食材的市民可能无法计算,加之各个餐饮商户的采购量,市区43个农贸市场可谓是大多数市民“菜篮子”的“供货商”。
农贸市场食材的进货渠道、添加剂状况、农药残留多少,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等都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如何保障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近日,我市新出台的《规定》给出了统一的标准。
2经营者要亮证经营
“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经营者进场集中交易,并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定》要求农贸市场必须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和辖区监管责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和索证索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建立一个长效监管机制。今年起,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应当建立检验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从源头确保食材的安全。
据悉,依照《规定》,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人,需按各自经营需要办理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或者登记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亮(证)照经营。市场开办者要全面审核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管理档案。对农贸市场分区分片管理,对农民出售自产的食用农产品划定专用区域,并设立明显标志,实施备案管理。
3不达标产品禁入场
“现在起,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要随附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也要凭认证标志入市销售。”该负责人表示,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标示牌,标明其品名、产地以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内容。对于未取得任何认证或无任何产品质量相关证明的食用农产品,须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
《规定》还明确指出,监管部门或市场开办者对市场内同一产地、同一食用农产品连续2次抽检不合格的,该产地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监管部门还将把经营者的不良信用记入监管信用档案,动态监管。
另据了解,《规定》还对农药过量,非法、超量使用添加剂,腐败变质等11类产品做出了“谢绝入场”的明确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行政部门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全市范围内已经启动了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将完善更有针对性的管理举措,今年将在三县六区各设置一个示范农贸市场,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放心“菜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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