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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用房被物业出租 物业称靠租金维持生存

蚌埠新闻网  2015-01-09 09:13

[摘要] 丽都园小区北门西面二楼的公共用房,被物业用来出租,侵占了业主的利益。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曹梦晴)昨日(1月7日),市民纪先生拨打晨刊热线反映,丽都园小区北门西面二楼的公共用房,被物业用来出租,侵占了业主的利益。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丽都园小区看见,被物业租出去的房子现已变为“蚌埠市芽苗菜推广中心”。来到二楼,办公室大门敞开,屋里干净整洁,大厅内架子上摆放着几盆绿色植物,旁边两个房间亮着灯,看起来像是办公的地方。

楼下居民告诉记者,该小区是拆迁还原小区,这间房子以前是物业办公室,后来物业公司将房子出租,也是为了缓解物业公司的经济负担。楼下的居民表示理解物业公司的做法。

记者向丽都园春天物业反映该情况后,负责人李济民向记者倒起了苦水。“小区是2002年建成的,也算是个老小区了。但自从垃圾费并到水电费以后,物业费就难收了。”李济民说小区内的保洁、门卫、拉垃圾的人工工资等费用全由物业公司承担,每年要花费几万元,“将办公室出租,每个月有几百元的房租,也能稍微减轻经济负担,使物业能够维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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