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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一小区换物业 业主"预交物业费"怎么办

蚌埠新闻网  2015-03-23 09:51

[摘要] 3月19日,家住高新区高科花园小区的汪女士拨打市长热线反映,由于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业主向原物业公司索要预交的物业费和停车费时遇到困难,去了很多次,都被对方以没有发票原件拒绝。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陈昂)3月19日,家住高新区高科花园小区的汪女士拨打市长热线反映,由于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业主向原物业公司索要预交的物业费和停车费时遇到困难,去了很多次,都被对方以没有发票原件拒绝。

昨天(3月19日)上午,汪女士向记者介绍,原物业是去年11月18日从小区撤离的,自己多交了2014年11月25日到2015年11月24日一年的物业费,以及近一年的停车费,共计600余元。由于原物业撤离后没有和新的物业公司移交相关费用,所以小区住户还需重新交物业费。“从去年12月开始,去了9次也没解决,”汪女士说。

对此,记者与该小区原物业取得联系,负责该小区的安徽水利锦江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对于能够提供发票原件的业主,物业费等预交费用已经退还,像汪女士这样只能提供发票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业主有20多户,因为要查询记录,退款需要时间,目前确定在下一个月集中退还。

高新区物业办主任冯安介绍,对于市民的反映,物业办已进行调查,并责令原物业公司尽快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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