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春节,蚌埠的很多市民要与烟花爆竹无缘了。从2018年1月1号起,我市将施行新的《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市区中环线以内,全面、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18年春节,蚌埠的很多市民要与烟花爆竹无缘了。从2018年1月1号起,我市将施行新的《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市区中环线以内,全面、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新的《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我市市区被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和限制燃放区,二者以中环线为界限。
禁放区以内,不仅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根据新规,当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不管是禁放区,还是限放区,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新规》明确,除了公安部门,安监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根据职能,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以及环境卫生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此外,新规还明确,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遵照《新规》执行。
市区中环线以内,东起老山路,西至大庆北路,南边到南外环,北边到淝河路,这么大的范围里面,既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能销售烟花爆竹,大家记住了吗?您要是在街头看见有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这不仅是为了大家的安全,防止意外发生,也是为了保护咱们的大气环境,保护咱们的健康。如果我们都能自觉、严格遵守关规定,相信我们的城市,一定能够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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