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龙子湖景区管理办公室联合公安、行政执法,辖区物业等,对龙子湖543公顷水面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收缴地笼、丝网等非法捕鱼工具,维护龙子湖的生态环境和景区秩序。
昨天,龙子湖景区管理办公室联合公安、行政执法,辖区物业等,对龙子湖543公顷水面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收缴地笼、丝网等非法捕鱼工具,维护龙子湖的生态环境和景区秩序。
上午八点钟,多部门组成的执法人员分别乘坐保洁船和快艇,对湖面进行巡查,在龙湖四号桥及军李村附近水面发现大量地笼和丝网,执法人员予以收缴。
《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规定:在划定的水域、时段外垂钓或者游泳,携动物进入水体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的,没收捕捞工具、捕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水域内炸鱼、毒鱼、电鱼的,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上午时间,执法人员共计收缴地笼300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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