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验收委员会认为,蚌埠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特色突出、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试点建设整体目标,发挥了试点示范带动作用,一致同意蚌埠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12月7日上午,蚌埠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验收会议召开,省水文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建平主持会议。
会上,我市汇报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情况,评估单位汇报了技术评估情况。随后,验收委员会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委员会认为,蚌埠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特色突出、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试点建设整体目标,发挥了试点示范带动作用,一致同意蚌埠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会议指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组成部分,2014年,蚌埠市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经过四年来的不懈努力,通过一系列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特别是六大重点示范工程的推进实施,蚌埠水生态环境大幅改善,水系连接趋于完整,河道景观功能得以恢复,人居环境有效改善,在前次技术评估工作中蚌埠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89.2分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的技术验收,为全面考核验收打下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我市将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蚌埠实际,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水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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