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警支队将于2019年6月24日起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敬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反禁令指示,按交通标志通行、停放车辆。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警支队将于2019年6月24日起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
一、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山香路与兴平路周边、南山路(升平街-朝阳路)路段、凤阳路(中山街-中荣街)路段、胜利路(中山街-中荣街)路段、虎山西路(东海大道-光彩二路)路段、解放二路与淮河路北侧、国强路与凤阳路交口周边、光明街(延安路-交通路)路段、延安路与治淮路北侧、长淮路与国强路交口周边、解放一路与沿淮路西侧、凤阳路与曙光十巷南侧、凤阳路与圈堤东路西侧。
二、卡口电子监控:黄山大道与长征南路交口、黄山大道与迎河路交口。
敬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反禁令指示,按交通标志通行、停放车辆。
特此公告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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