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日前正式印发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日前正式印发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连续第15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调整水平与去年保持一致
据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是我省连续第15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4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将有342万退休人员受益。
国家综合考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和职工工资增长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确定了今年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与2018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比例保持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这一标准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照5% 的比例调整。”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额也会相对较高。
定额调整比去年多5元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及批复精神,我省既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又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其中,定额部分为45元,比去年提高5元;挂钩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上年12月底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 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与去年保持一致。
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对年满70~74 岁、75~79 岁、80~84 岁、85 岁及以上(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对年满70~74 岁、75~79 岁、80~84 岁、85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30元、190元、23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此外,今年我省对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调整水平的,按平均水平予以补齐。
增加养老金本月底到位
据介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
省人社厅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正在调试发放系统,调度落实资金,抓紧组织实施,确保7月底前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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