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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首批“黑白名单”

蚌埠市教育局  2019-07-19 08:56

[摘要] 昨天,蚌埠市正式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首批“黑白名单”,请各位学生家长来赶紧看看吧!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昨天,蚌埠市正式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首批“黑白名单”,请各位学生家长来赶紧看看吧!(名单内容见下表)

白名单:培训机构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

黑名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的列入黑名单。

蚌埠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首批“黑白名单”

蚌埠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首批“黑白名单”

蚌埠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首批“黑白名单”

蚌埠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首批“黑白名单”

与此同时,蚌埠市教育局发布通告,启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并设置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关于开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民〔2018〕2号)要求,经市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意,教育局将会同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外事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规范对象

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与学校文化课程相关或者升学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的非学历教育机构。

二、规范重点

(一)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配备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有与办学内容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办学场所的设置应参照《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三)在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五)规范收费管理。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

存在违反上述规范重点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三、专项行动时间

2019年7月18日—2019年8月31日。

四、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

蚌埠市教育局:0552-2063790

怀远县:0552-8010863

固镇县:0552-6012357,0552-6015282

五河县:0552-2350086

淮上区:0552-2567850

龙子湖区:0552-3040215

禹会区:0552-4045856

蚌山区:0552-2043609

经开区:0552-3183537

高新区:0552-4071177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

蚌埠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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