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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蚌埠市8月7日起将启用一批电子监控

蚌埠日报  2020-08-04 08:47

[摘要] 据蚌埠日报全媒体消息,7月30日,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交通管理电子监控设备启用公告,在公告中决定: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8月7日起交警支队将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处罚:

 据蚌埠日报全媒体消息,7月30日,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交通管理电子监控设备启用公告,在公告中决定: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20年8月7日起交警支队将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处罚:

一、路段(路口)电子监控:

延安路(兴业街-涂山路)路段、汉明街全段、涂山路(延安路-东侧兴业街)路段、淮上路(胜利路-圈堤路)路段、纬六路(胜利路-圈堤路)路段、黑虎山路(东海大道-胜利路)路段、胜利西路(黑虎山路-朝阳路)路段、兴中路(秦集路-黄山大道)路段、红旗二路(纬四路-纬五路)路段、长盛路(朝阳路-迎河路)路段、香堤路(朝阳路-迎河路)路段、红旗三路(朝阳路-纬四路)路段、东海路(长兴路-东海大道)路段、友谊路(长兴路-东海大道)路段、长兴路(友谊路-长青路)路段、长青南路(长兴路-东海大道)路段、东海大道(花博园路口-涂山制药厂)路段、龙新路(治淮路-新淮路)路段、龙新路与新安路路口西侧、龙河路(治淮路-凤阳路)路段、长乐路与东海路路口周边。

二、路口电子警察:

东海大道与黄山大道路口。

敬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主动礼让行人,按规定车速行驶,按交通标志通行、停放车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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