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经实地勘察和审核对一批名称命名进行批复1关于“景秀淮居”命名的批复安徽祺祥居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景秀淮居”命名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
《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市民政局经实地勘察和审核
对一批名称命名进行批复
1、关于“景秀淮居”命名的批复
安徽祺祥居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景秀淮居”命名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东至规划用地界限、南至怀五路、西至规划用地界限、北至益民路(规划名)开发建设的商住楼“景秀淮居”的命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景秀淮居”为标准地名。该地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自“景秀淮居”名称核准之日起,你公司须在6个月内,按规定开工建设,本名称自行作废。
三、你公司须在“景秀淮居”投入市场前,认真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强制标准设置地名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四、你公司须在“景秀淮居”设标完毕后,报请我办现场验收。
此复
2020年7月13日
2、关于“湖山樾小区”命名的批复
蚌埠碧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湖山樾小区”命名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东至规划道路界线、南至凤阳东路、西至龙河路、北至规划道路界线。开发建设的商住楼“湖山樾小区”的命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湖山樾小区”为标准地名。该地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自“湖山樾小区”名称核准之日起,你公司须在6个月内,按规定开工建设,本名称自行作废。
三、你公司须在“湖山樾小区”投入市场前,认真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强制标准设置地名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四、你公司须在“湖山樾小区”设标完毕后,报请我办现场验收。
此复。
2020年7月27日
3、关于“文雅书苑”命名的批复
蚌埠市金海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文雅书苑”命名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东至太平街、南至胜利中路、西至规划用地界限、北至规划用地界限开发建设的商住楼“文雅书苑”的命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文雅书苑”为标准地名。该地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自“文雅书苑”名称核准之日起,你公司须在6个月内,按规定开工建设,本名称自行作废。
三、你公司须在“文雅书苑”投入市场前,认真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强制标准设置地名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四、你公司须在“文雅书苑”设标完毕后,报请我办现场验收。
此复。
2020年8月25日
4、关于“磐龙院(一区)”命名的批复
蚌埠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磐龙院(一区)”命名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东至规划用地界限、南至规划用地界限、西至延安南路、北至戴湖路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磐龙院(一区)”的命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磐龙院(一区)”为标准地名。该地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自“磐龙院(一区)”名称核准之日起,你公司须在6个月内,按规定开工建设,本名称自行作废。
三、你公司须在“磐龙院(一区)”投入市场前,认真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强制标准设置地名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四、你公司须在“磐龙院(一区)”设标完毕后,报请我办现场验收。
此复。
2020年9月1日
5、关于“磐龙院(二区)”命名的批复
蚌埠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磐龙院(二区)”命名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东至规划用地界限、南至燕山路、西至延安南路、北至规划用地界限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磐龙院(二区)”的命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磐龙院(二区)”为标准地名。该地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自“磐龙院(二区)”名称核准之日起,你公司须在6个月内,按规定开工建设,本名称自行作废。
三、你公司须在“磐龙院(二区)”投入市场前,认真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强制标准设置地名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四、你公司须在“磐龙院(二区)”设标完毕后,报请我办现场验收。
此复。
2020年9月1日
6、关于“磐龙院(三区)”命名的批复
蚌埠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磐龙院(三区)”命名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实地勘察和对该名称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在东至规划用地界限、南至燕山路、西至规划用地界限、北至规划用地界限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磐龙院(三区)”的命名,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准“磐龙院(三区)”为标准地名。该地名不得擅自变更,其使用权依法受到保护。
二、自“磐龙院(三区)”名称核准之日起,你公司须在6个月内,按规定开工建设,本名称自行作废。
三、你公司须在“磐龙院(三区)”投入市场前,认真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强制标准设置地名标牌(门牌、楼栋牌、单元牌、楼层牌、户室牌)。
四、你公司须在“磐龙院(三区)”设标完毕后,报请我办现场验收。
此复。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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