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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首部物业管理规章4月1日起施行

蚌埠日报  2021-03-29 08:56

[摘要] 3月26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近出台的《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本报讯(记者 何沛)3月26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近出台的《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据悉,《办法》对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业委会监管、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建立物业服务收费调价机制、落实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是我市部物业管理规章。

为确保各职能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明确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建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展改革、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管理、人防等物业管理相关部门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并建立物业管理争议化解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对小区业主决定事项的内容和表决方式,《办法》中明确,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此外,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物业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正在搭建涵盖政府管理、房屋信息、业主信息、企业信用、业主委员会运行、维修资金管理等模块的智慧物业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将于本月底开始测试,预计5月中旬投入使用,届时业主可以通过平台的业主决策投票系统,行使自己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对物业公司监管作了专门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服务,规范公示公开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共等情况。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

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推动物业行业法制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党建引领“1+3”物业管理机制,规范企业行为、推动行业自律,让百姓住有所安、居有所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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